【导语】:南昌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关于南昌市廉租住房腾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南昌办事信息的可关注文章下方微信二维码。
(1)承租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调离本市或死亡的;
(2)承租人家庭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承租人以其他方式获得住房的。承租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腾退的,经房屋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续租,并按当地的统一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承租人死亡后,同住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按本办法申请办理城镇廉租住房续租手续。
租用城镇廉租住房以上情况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在1个月内报告县、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并按期腾退交回住房。
【扩展】南昌市廉住房申请地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房管局
电话:0791-8454704
地址:井冈山大道18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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