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公租房租金标准,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想了解更多南昌办事信息的可以关注文章下方微信二维码。
1、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异化租金。
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按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10%的标准收取;
收入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标准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40%的标准收取;
收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但不超过2.5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收取;
对享受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的烈属家庭,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全免。
2、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参照周边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自行确定。
3、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由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委托两家以上(含两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拟订租金标准,报区(开发区、新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评估费从租金收入中列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南昌公租房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政策规定+申请表+租赁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