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2023年上半年红谷滩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红谷滩区教资认定现场确认将分为两个阶段举行,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2023年上半年红谷滩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4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6月7日8:00-6月20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报各成功后,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申报提醒”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
第一阶段:4月26日、5月5-6日、5月12日
第二阶段:6月15日、6月26日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及在读研究生):
由各驻区高校收集材料初审(敬请关注各高校初审通知安排,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高校第一阶段材料初审须于5月23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材料须于6月26日前完成,材料由高校负责教师统一提交到红谷滩区教体局进行复审。
现场确认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0楼1007室)
2.现场确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认定机构。
(2)附件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及证明信息页。
(3)附件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正反打印,左侧上下装订2个订。
(4)申请人未通过网上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核验已通过的不用提交。
(5)申请人为国外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上述材料(除材料7分别粘贴在材料2和材料3上)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执行。社会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告之。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及在读研究生)由高校统一组织体检。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我区计划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7月31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领证或邮寄(到付)时间另行通知。
1.社会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现场确认信息填报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递地址以邮寄到付形式发放,未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点领取证书及申请表;
2.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及在读研究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由高校领取,各高校可根据学生情况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3.所有申请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证书,将由市教育局通过邮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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