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新消息来了!8月31日上午9:00,红谷滩区教体局将在新龙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红谷滩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进行“阳光分班”
8月31日上午9:00,红谷滩区教体局将在新龙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全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起始年级只开设一个班的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本次“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需注意的是,只有进行“双确认”的学生才能参加“阳光分班”,未参加“阳光分班”的新生将不能建立学籍。
为保证“阳光分班”公平公正,将邀请纪检部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届时将全程进行网络直播。分班结果将由各学校通过公众号或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监督。分班工作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及班主任不得随意调整班级。
“阳光分班”以公开、公正、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各校各班学生和班主任,确保每个班级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基本均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红滩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长效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备均衡,维护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范围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及起始年级只开设一个班的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三、工作原则
(一)公开原则。“阳光分班”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分班方案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结果公开,确保分班工作规范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随机原则。“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三)科学原则。“阳光分班”综合考虑男女生比例、双胞胎捆绑等情况,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相对均衡。
(四)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及班主任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由学校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进行。
四、分班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红谷滩实际,制定“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并在相关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确定学生和班主任名单。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双确认”名单确定分班的学生名单,并按照全校教师总体情况、学科结构、教学水平等方面确定班主任名单。
(三)确定监督人员名单。新生家长代表由学校负责推荐,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推荐,参与现场监督,实施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刻盘存档备查,确保做到阳光、透明、公开。
(四)“双随机”分班。在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的基础上随机分班;学生随机分班完成后,一键随机分配班主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学生和班主任分班的随机性和公平性。
(五)分班结果公示。分班结果将由各学校通过公众号或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分班工作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及班主任不得随意调整班级。
五、分班安排
(一)分班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
(二)分班地点:红谷滩区新龙学校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方法和程序,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监督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为未参加“阳光分班”的起始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生及起始年级只开设一个班的除外);要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区教体局将结合开学检查或通过师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
(三)严肃追责问责。“阳光分班”工作将纳入各义务教育学校年度考核指标,对于违规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处理结果与学校绩效评价、班子考核等相挂钩。
红谷滩区教体局阳光分班:
监督电话:0791-83952029
0791-83950360
邮 箱:hgtqjtjy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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