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三十元的标准发放经期护理费或者护理用品,具体规定详见正文。
➤江西经期护理费相关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对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三十元的标准发放经期护理费或者护理用品。
2、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现行负担政策列支,企业可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3、经期护理费的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适时作出调整。
政策来源:《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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