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子消费券到景区如何使用?需要出示相关证件吗?南昌本地宝为你提供消费券使用指南~
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
申领人在景区验票口出示本人身份证及电子消费券,经工作人员核验成功后,即可进入景区。
用户到景区购买门票或景区内部二次消费项目时出示电子消费券,根据实际价格进行抵扣,金额不足需自行补足剩余差价,不允许一人使用多张电子消费券。
一张电子消费券仅能使用一次且不兑换现金,但允许购买多张门票时使用。若景区门票或二次消费低于电子消费券,用户可邀请亲友共同使用,可抵扣总金额不超过电子消费券券面金额。
申领对象:江西省居民(含在江西就业、就读等暂住居民)。
申领时间及使用期限:
1.4月1日起,每日上午10点投放500张电子消费券供申领对象免费申领;
2.总计投放20万张电子消费券,领完即止;
3.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是2020年4月1日-6月30日;
申领入口:云游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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