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28日至12月18日期间,南昌县面向全县人民、来县游客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官方发布可八问八答,具体如下:
南昌县文旅消费券疑惑解答:
Q1:文旅消费券申领地点?
A :微信公众号“南昌县发布”和“南昌县文化旅游”为南昌县文旅消费券官方申领平台。
Q2:文旅消费券申领次数?
A :每人每月最多可领取2张文旅消费券,活动期为3个月,在整个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共计6张文旅消费券。
Q3:文旅消费券使用范围?
A:全县各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市重大文旅项目且正式营业、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饭店(含2020年已申报旅游品牌的酒店)、限上餐饮企业和扶贫农产品企业等定点文旅场所。
Q4:文旅消费券是否可叠加景区优惠活动使用?
A:文旅消费券可在景区优惠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叠加使用。
Q5:文旅消费券使用方式?
A:用户到定点商户消费项目时出示文旅消费券使用。根据实际价格进行抵扣,金额不足需自行补足剩余差价,超出金额不予返现。
Q6:若消费场景或二次消费金额低于文旅消费券金额,多出的金额如何处理?
A:一张文旅消费券仅能使用一次且不兑换现金,但允许购买多张门票时使用。若消费场景或二次消费低于文旅消费券,用户可邀请亲友共同使用,可抵扣总金额不超过文旅消费券券面金额。
Q7:文旅消费券是否可在其他旅游在线平台或涉旅企业使用?
A:文旅消费券仅限在南昌县内线下使用,不能在其他平台使用。
Q8:文旅消费券是否可转赠他人?
A:文旅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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