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1月11日,抚州市南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1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详见正文。
抚州南丰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我县接湖南省疾控中心协查通报:我县胡某兰曾于12月28日乘坐T369列车与一奥密克戎相关病例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2年1月2日07:51-09:06乘坐D6501次列车(04车厢10D号)从南昌西到南丰站。打的回家在琴台河御府小区下车(同车共5人,具体信息不详);约15分钟后与家人开车前往鹰潭市,逗留场所有鹰潭市文武学校、天虹商场。16:00左右离开返回南丰。
2.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8日具体行程其本人自述记不清。其中1月6日晚饭后独自骑电动车到仓山路的三家内衣店、街心花园衣饰界进行购物(尚在核实);20:28-20:44到千禧小金星培训机构接儿子放学;20:47-20:51到林记开心蛋糕(凯升店)购买蛋糕。
3.2022年1月9日14:00左右到南丰县新汽车站(西客站)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第三剂次疫苗,15:45左右离开接种点。15:54-16:35发到家超市购物,之后返回家中。
4.2022年1月10日10:51-12:21,乘坐动车D6502(4车厢14D)从南丰到南昌站,12:53乘坐K903(03车厢007号)从南昌到吉安,因火车晚点到达吉安16:00左右。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在吉安火车站乘坐网约车(车牌号:赣D682L8),于17:25到达安福县凤凰宾馆门口,车上无其它人,全程佩戴口罩。入住于凤凰宾馆203室。入住后,一直待在房间内未与他人接触。目前已集中隔离。
请与胡某兰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疾控中心或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其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南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3226111
南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电话:0794-3202017
南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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