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抚州市崇仁县辖区内居民周某明为深圳一新冠确诊病例有同场所接触史,其在崇仁县活动轨迹公布,请有相同轨迹人员主动报告。
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通告
2月5日晚上7时,县疾控中心接抚州市疾控中心转发深圳宝安区协查函,函告我县辖区内居民周某明在1月27日与深圳一新冠确诊病例有同场所接触史,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名密切接触者已采取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次核酸(1月30日、2月4日、2月5日)检测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它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该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周某明行程轨迹:
1月29日
乘坐动车由深圳北→广州东(D9754次、07车、03C座)于当日中午12:46分到达广州东站;然后搭乘私家车于30日凌晨回到崇仁县巴山镇洋洲村杨家组家中。
1月30日
上午在同村叔伯家活动;
11:00骑电动车自行前往崇仁县老电影院街上购物,微信收款方名称分别为htm(13:08)、大户果业(13:18)、何某(13:25)、杨某红(13:36);
13:40 骑电动车返回家中(巴山镇洋洲村杨家组,下同),后再无外出;
1月31日
白天均在村里活动,
18:00后在村里周某明家中打麻将;
2月1日
8:30与父亲骑电动车前往崇仁县河上镇左港村拜年;
13:00骑电动车返回家中,下午未再外出;
17:50后在村里活动。
2月2日
白天未出门;
17:45后在村里活动;
2月3日
上午无外出;
12:00步行前往同村人员家中吃宴席;
12:30返回家中,下午未再外出;
17:50后在村里活动;
2月4日
10:00骑电动车前往崇仁县永胜城拜年;
13:00午饭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4:00到崇仁新汽车站核酸点进行核酸采样后返回家中,下午未再外出;
17:50后在村里活动;
2月5日
上午未外出;
12:30在村里活动;
19:3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请与该名密接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备或县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0794-6371092
崇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13307043667
崇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2月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活动轨迹】可获南昌及江西各市各区县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时空伴随含义、黄码转码、防疫指挥部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