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好消息!好消息!最近要买房的小伙伴赶快看过来! 南昌经开区2025年购房补贴,来了!领多少?怎么领?赶紧来了解~
南昌经开区2025年购房补贴
为促进全区房地产销售,繁荣房地产市场,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购房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期限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二、购房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在南昌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赠送价值1万元的汽车消费券或1万元购房补贴;
(二)团购补贴:补贴政策执行期间,企事业单位、镇处(街道)、村集体等法人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团购协议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我区范围内同一个房地产项目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一次性购买新建商铺、写字楼、公寓、酒店等用于商业、办公、娱乐的商业用房面积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对买受人予以补贴。
三、申领办法
(一)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并初核以下材料,统一交至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1.南昌经开区新建商品房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共性材料);
2.购房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事项委托书(共性材料);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共性材料);
4.开发企业统一提供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共性材料);
5.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补贴及团购补贴提供);
6.团购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团购开户资料(团购补贴提供);
7.团购明细表,包括参与团购人员、身份证号、购房楼栋房号、面积、网签备案时间等信息(团购补贴提供)。
(二)审核
经开区房产中心对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资格、补助类别、购房现金发放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契税征收部门对契税完税情况进行审核。分为三种类型:
1.汽车消费券补贴:
(1)选择申领汽车消费券补贴的购房人,由经开区房产中心核查确认后将附件1及汇总名单统一反馈至区投促局;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家庭成员需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提供南昌经开区汽车补贴申请表(附件2)、车主身份证、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复印件(如家庭成员购买需提交户口本或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至区投促局;
(3)区投促局将最终确认的汽车补贴申请名单汇总反馈至区房产中心,由区房产中心按程序提交补贴审批。
2.现金补贴:
选择申领现金补贴的购房人,由区房产中心核查确认后收集汇总申请表并按程序提交补贴审批。
3.团购补贴:
选择申领团购补贴的购房人,由区房产中心核查确认后收集汇总申请表并按程序提交补贴审批。
(三)公示
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经开区房产中心将补贴信息在经开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房产中心将企业团购商品房补贴申请材料报区财政局核对后,区财政局按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申请汇总表类别拨付补助资金至区房产中心。对于汽车消费券补贴和现金补贴,区房产中心按照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将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申请人;对于团购补贴,区房产中心按照申请表提供的收款账户,由开发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于3日内发放至购房人个人银行账户,开发企业将发放记录报送至区房产中心存档。
四、注意事项
(一)本政策实施期间发放的汽车消费券和购房补贴合计2000万元,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先购先得,发完为止。汽车消费券需在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后申领,1万元购房补贴和团购补贴需在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且缴清契税后申领。以上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领取补贴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如确需撤销,必须将所获相关补贴返还至发放单位。
(二)申报者应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补贴外,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造假骗取购房补贴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追回购房补贴;未及时扣回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具体条款由南昌经开区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昌经开区商品房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
2.南昌经开区汽车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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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昌经开区商品房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
附件2:南昌经开区汽车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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