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两种情况下,如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种是以合法夫妇及未婚子女为申购单位,另一种是以已婚子女家庭作为申购单位。这两种情况下,南昌经济适用房应该怎么申请,具体请看:
办理条件
无论是以合法夫妇及未婚子女为申购单位,还是以已婚子女家庭作为申购单位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
3、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年龄在男30岁、女28岁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申请购买。
办事程序
大致流程
街办受理→社区初审→街办核查→区经房办复核→市经房办审核→市政府批准受理岗
1、核对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或委托书是否真实有效;
2、核对材料是否与办事条件规定的相符;
3、核对审批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写缺项的要求补填;
4、要求申请人在审批表上签章或按手印;
5、经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经办人签署受理意见并签章及填写日期;
6、按规定填写收件凭证单并发放给申请人;
7、填写政务(事务)卷宗内容,向下一流程岗位人员移交材料并做好交接手续;
8、经核对材料不符合条件的,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下达《不予受理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原由。告知申请人签名并退还材料;
9、对审核岗否定的材料,向申请人下达《不予办理告知书》并说明原由,告知申请人签名并退还材料。
初审、核查岗
1、对全部材料进行审核是否齐全合格,并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2、对符合规定的签署初审意见并签章和填写日期,向下一流程岗移交材料并做好交接手续。
3、对不符合规定的,签署初审意见并签章和填写日期,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将全部材料退回受理岗。
4、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
复核岗
1、对全部材料进行审核是否齐全合格,并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根据审查情况和初审及复审意见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章和填写日期,需收费的按规定核查收费。
3、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填写日期,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将全部材料退回受理岗。
审查岗
1、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2、符合条件的,在有关表格上盖上公章,安排人员在报纸和网上进行公示
3、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
4、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将材料退回受理岗
材料归档岗
1、核对材料是否与卷宗目录的内容和份数相符。
2、将材料整理填上页码并做好交接手续。
3、发现材料缺失,及时退回上一流程岗补齐后归档。
4、在卷宗内填写立卷人姓名和立卷时间,在卷宗封面上填写归档日期。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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