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南昌收养专题为您带来南昌收养办理条件、南昌收养办理材料、南昌收养办理流程以及大家关注的收养解除办理与收养规定,欢迎大家转发扩散给小伙伴!


我要办理 : 收养办理收养解除收养规定

收养条件

最新消息: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含收养登记费。

1、无子女

注: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的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孤儿和儿童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材料

1、表达收养人意愿的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3、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需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的检查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收养登记机关受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申请;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根据国家收养登记政策审查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供的收养登记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

3、发证:经审查,符合收养登记条件,证件齐全的,发给收养登记证。

办理地点

南昌市青山湖区民政局

电话:0791-88104001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南昌市民政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温馨提示:此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费用现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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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收养领养指南
    ☞ #公众号:中国儿童福利
    ▶ 政策规定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江西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南昌市西湖区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
    (试行)

    ▶ 办理指南
    办理地址:点击查看
    ▶ 回避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人员应当自行回避,收养申请人也可向民政部门或评估机构申请其回避:
    (一)与收养申请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与收养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收养申请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
    ▶ 材料申报
    1.收养评估通知书
    2.收养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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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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